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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非法使用童工可获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6日21:1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田晓霞)近日,《东莞市举报介绍、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包括,劳动部门将设窗口接受举报,如果举报有效,举报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将按该案查实后处罚金额50%给予奖励。

  市劳动部门负责受理本市范围内介绍,使用童工违法行为的举报,并通过设立举报窗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举报。如果举报有效,举报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按该案查实后处罚金额50%给予奖励。举报单位和个人非法介绍童工的,经查证属实,每宗奖励1000元,并在劳动监察案件结案之日15个工作日内以保密的方式通知举报人办理领奖手续,对于举报者,劳动监察机构将予以保密。

  许多市民表示,设立举报窗口,将会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南城某企业当主管的李女士说:“小孩子应该多一些呵护和帮助,还去雇佣还用廉价劳动力,我觉得这样很不应该。如果我知道有这种情况,就算没有奖励,我都会去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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