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霍颖励昨日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最近房地产金融运行情况以及2008年以来有关房地产金融政策调整的基本考虑。
霍颖励强调,要加强对风险的防范。首先考虑的是购房首付款比例作为防范风险的一个重要参数,将首付款比例确定在一个合理水平。如果首付款比例过低,在房地产抵押物价值出现大幅度下降以及借款人偿付能力出现问题的时候往往会造成一定的金融风险。因此我们对商业银行最低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第二个方面,规定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的支出不得超过个人收入的50%,这样也有利于防范信贷风险。 据《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