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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 到底该咋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1:36  海峡都市报

  小区停车费到底该咋算?

  私家车越来越多,市民关注小区停车收费问题

  N本版文图 本报两会报道组

  从去年9月1日起,泉州中心市区买了车位的私家车,开始执行新的“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地下70元、地上60元/月·辆”。只是很多市民反映,不少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仍存在不规范,甚至是乱收费的现象。

  昨日,本报两会工作室“铿锵五言谈”特邀请代表、委员、部门、法律界专业人士、市民代表,围绕小区停车费收费问题展开探讨,涉及多个问题,诸如“商品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归谁所有”、“业主停车,物业公司该不该收费”。

  A.收费乱

  60元之外,还有很多收费名目

  

  物价局规定的“地上60元”,物业方面解释这只是“停车服务费”,其他的则是“场地费”。其他小区停车也有类似的名目,如“占道费”、“疏导费”、“管理费”等。

  主持人:如今,泉州人的私家车越来越多,小区停车费成了市民关注的对象。不少市民反映,小区停车收费有些乱,而且收费的去向和用途不明不白。这里面的情形如何?

  吴小姐(媒体从业人员、市民代表):我住圣湖小区,物业称停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泉州市物价局的标准(地下70元/月·辆、地上60元/月·辆)来制定,但最后需要缴交的“总费用”却高达150元/月。对此,物业方面解释,物价局规定的60元,只是“停车服务费”,其他的则是“场地费”。

  听说其他小区停车收费,也都有类似的其他名目,如“占道费”、“疏导费”、“管理费”等。地面场地本是所有业主共同所有,业主还要缴纳“场地费”?据说,这些收费是用于地上的秩序维护和管理,难道业主平时缴纳的物业费还不够吗?

  陈进兴(泉州市政协委员):对于业主的质疑,物业应给个合理的解释,还应明确说明收费去向和用途,每月公示才对。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小区内的停车位显得供不应求,这更为乱收费提供了空间,收费没个标准。更离谱的是,交了停车费,车辆安全未能得到保障。我曾见到一停车收费发票上写着———“只收费,不负责车辆安全”。

  目前小区停车收费有三种类型:一是开发商自己建设经营,产权归开发商,费用的收取标准由开发商定;二是小区已出售的配套停车位,由小区物业公司经营,收取“停车服务费”应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三是小区的公共停车场所,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共同经营,小区物业代为管理,收取“停车服务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市民存在疑义最大的是第二、三种情况。

  B.监管弱

  业委会没发挥作用,有规难行

  新标准只是对私人车位的最高限价,小区停车其他项目收费以及临时停车、租位停车收费价格存在问题仍然很多,很难规范。业委会没有真正发挥对物业的监管作用,是“有规难行”的最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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