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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新老保安大门内外同时站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2:1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徐 翔

  晨报近日曾报道杨浦区长阳新苑小区部分业主因不满业委会选聘物业程序,在小区内张贴“红色”告示,要求暂缓2个月更换物业一事。目前,此事在新年中又出现戏剧性一幕:新老物业保安已在小区大门内外同时站岗6天,并仍在继续下去。

  老物业之所以留下,是根据所属房地办给小区业委会的函,其中明确表示暂缓物业管理移交工作。而新物业则是根据与业委会的合同进驻。个别业主表示,可能会起诉业委会,而业委会主任也认为最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是否通过业主大会成焦点

  前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长阳新苑,“红白”告示已暂时消失,但大门内外站着两批身着不同颜色制服的保安引人注目,当记者的车辆进入小区时,身穿咖啡色制服的原物业保安在大门内询问记者的去向。“从元旦开始,就有两批保安站在大门内外。”见记者来采访,一些业主围了上来,并且发表不同看法。

  原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原来准备撤离小区,但就在这时,所属房地办在与各方协调后向业委会发函表示,因业委会在选聘物业时未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等程序原因,要求暂缓物业管理移交工作。

  前天中午,小区业委会主任罗建国告诉记者,业委会与新的物业公司已签订好合同,新物业进驻小区是履行合同。房地办在年前的一次协调会中表示,业委会的物业选聘工作缺少程序,这让他很难理解。

  罗建国认为,业委会的工作是在房地办指导下进行的,业委会一直认为业主代表大会可以决定选聘物业,而不是要通过业主大会。

  可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记者在小区内见到一张业委会关于选聘物业方案的表决票,内容是业主对授权业委会及部分业主代表组成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小组等意见进行表决。“我并没有收到这一表决票。”此前为暂缓更换物业奔波的小区热心业主沈惠钢昨天告诉记者,他希望业委会能将房地办的函向业主公示。

  “接下来,我们会向房地办书面请求,要求罢免业委会。”热心业主马林表示,以她为代表的部分热心业主将继续为小区的事而尽自己的一份力,包括请律师起诉现在的小区业委会,及今后对小区物业进行监督等。

  罗建国则认为,解决目前出现两物业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司法途径。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卫新律师认为,选聘物业公司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并且有一半以上业主表决同意才有效,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只是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有书面征求意见和业主代表开会讨论2种,表决权必须由业主本人或委托代理人行使。因此,没有通过正常手续选出来的物业,签的合同可认为是无效的,业主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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