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如果您发现有参加社保的单位、个人或者社保经办机构违反社保管理规定的,请立即举报,如查证属实可获得最低200元的奖励。
违反社保基金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参保单位或个人虚构、隐瞒事实,逃避社保缴费义务的,骗取、冒领社保基金支出或社保待遇的;社保服务机构骗取或者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不按政策规定降低缴费比例、减免社保费,或与缴费单位串通以虚假资料少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伪造、篡改社会保险档案等行为骗保,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等。
举报人应实名举报,举报邮箱:jjjdc@sxldbz.gov.cn。社保基金监督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人的举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凡受理的一般在30日内办结,特殊的不超过60日。
如果举报查证属实,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奖励金额将按3%予以奖励。不足200元的补足200元,一般不超过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