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城市低保补助月增3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2:22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今年,我省将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其中城市低保月补助将增加30元,农村低保人员月补助提高幅度将不低于50元。

  记者在昨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上获悉,去年我省对83.3万城市低保人员月补助提高了20元,平均保障标准达到了178元。今年我省将对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30元,保障标准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对于农村低保人员,我省去年对208.5万人提高了补助,由原来的每月25元提高到了45元。今年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693元提高到785元,月人均补助不低于50元。

  除此之外,今年我省还将城市医疗救助覆盖全省城市低保对象,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37元;农村医疗救助覆盖全省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29元;农村五保供养最低限定标准由每人每年1640元提高到1856元;优抚事业单位床位费由每床每月600元提高到636元。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