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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又折回现场提供线索 “好心人”原是肇事真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2:41  东方今报

  □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孟慧敏 宋刚

  今报郑州讯 开车撞人后逃逸,随后又返回现场,编了一个假的肇事车号给被撞者的朋友,还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昨天,“好心人”王永锋因交通肇事罪被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8年11月18日19许,郑州市中州大道森林公园向南300米,12岁的中学生田某骑自行车时,被一辆面包车撞倒,面包车直接就开走了。没多久,围观者中一名男子告诉田某的同学,他看到一辆豫A××176的银灰色面包车肇事逃逸。该男子提供了线索后,还给田某的同学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然后离开。

  路人报警后,头部严重受伤的田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后郑州市交警五大队民警赶到现场,经勘查,初步认定肇事车是一辆白色的五菱面包车。

  交警部门很快发现“好心男子”提供的是一辆新轿车的号码,和肇事车不符。民警遂调出豫A××176车辆进行排查,另一方面与该男子联系,但该男子一直推说有事。经过民警不懈努力,去年12月10日,男子终于答应和民警见面。

  在民警的查问下,男子终于承认他就是肇事司机,全名王永锋,西华县人,在郑州做沙发生意。“我不放心女孩的伤情,才又返回。”王永锋说,他没有驾驶证心里害怕,逃走又不安,只好徒步返回现场,留下了一个胡编的车牌号,但又想知道田某的伤情,才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事故发生后,王永锋更换了面包车的保险杠和前大灯。

  经法医鉴定,田某的损伤构成重伤。交警部门认定,王永锋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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