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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吨“潲水油”销两区县做肥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3:21  华龙网-重庆商报

  昨日,人和,一工商执法人员正清点查获的“潲水油” 记者 欧阳祖兵 摄

  本报讯(记者 姜涛)在废弃的民房内架起锅灶加工“潲水油”,专门销往江津和璧山的化工厂生产肥皂。昨日,高新园工商分局查获13吨“潲水油”,这是我市查获的数量最大的一起无照加工废弃油脂案件。工商部门表示,按照相关法律对责任人的最高处罚金额可达50万元。

  租民房加工“潲水油”

  据高新园工商分局介绍,去年12月,他们多次接到市民举报称,在人和街道原重光村附近有人炼制“潲水油”。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后,工商执法人员突袭了这个加工窝点。

  当工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在废弃民房正中摆放着的两口直径约4米的大铁锅下,火烧得正旺。两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正在往两口大锅中倾倒制作“潲水油”的原材料,包括“地沟油”、潲水等,旁边有两名女子正在对已经生产出来的“潲水油”进行“提纯”操作,房屋四周摆满了装满“成品油”的大油桶。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调查,两名男子是安徽人,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两人便开始用每月100元的租金,租用了这个废弃的民房,用于收购“地沟油”、潲水,来加工“潲水油”。

  已售出近8吨“潲水油”

  经清点,工商执法人员在现场总共查获了75桶(每桶约350斤),共13吨“潲水油”。据两名男子交代,从去年8月开始已向璧山、江津的化工厂销售了近8吨“潲水油”,主要用于生产肥皂等用品。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称,“潲水油”中含有多种杂质和有害成分,加工成肥皂用于人体和衣物清洁时,也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最令人担心的是这个窝点生产出的废弃“潲水油”再次流入餐馆、学校食堂,这将造成极大的危害。

  最高可罚款50万元

  高新园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查获的证据来看,这批“潲水油”尚未流入餐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无照生产并销售废弃油脂的行为将被处以5万元至50万元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已在主城9区启动了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将持续到2月28日。在此期间市民如发现使用、加工“潲水油”等废弃油脂的行为,可拨打12315或67035059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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