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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归来租赁房被转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3:21  华龙网-重庆商报

  唐懿出示自己的租房协议记者 邹飞 摄

  本报讯(记者 张畅)昨日,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唐懿拿着一份租房协议来到本报投诉,他于去年10月租赁了一套房屋,但今年元旦放假回家,返校时发现刚住了3个月的房屋已经被房东转租给其他人了,房东还不愿归还1000元房屋抵押金。

  唐懿向覃家岗派出所报案后,记者随警察一起到了沙区张家湾金桥路38号出租房屋内。当房东打开铁门进到房内,唐说东西都已经是新房客的了,自己的脸盆、牙刷等生活用品和平时辛苦捡来卖钱、已堆成小山的塑料瓶不见了。唐懿拿出了租房合同,合同上写着租借期限为一年,在此期限内甲方(房东)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房东梁先生则称,签订完合同后唐懿带着三位同学一起入住。去年12月底,四位同学先后搬走了东西,四人还付清了房屋水电费并说放假不租了。租房不到一年退房,梁先生指出唐懿他们先违约,还损坏了门把手,因此不退还一千元押金。

  警察表示这属于合同纠纷,双方只能协商解决。唐懿表示若房东不退还租金,他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张经柱律师表示,在乙方没有正式归还钥匙,甲方没有退还押金之前,房屋协议定在2009年10月1日,在此之前协议都是有效的,梁先生这种行为属于单方面毁约应赔偿唐懿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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