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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出台新规 民警追赃不力将上“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3:39  都市快报

  通讯员 赵军 记者 杨丽

  本报讯 前些天,柯山公安分局的民警小沈压力一直很大:在内部网页上,他名字后紧跟着的追赃一栏里写着“0”。

  快过年了,侵财类案件高发,衢州警方最近出台一个规定——侵财案件网上公示。根据规定,凡是侵财案件,已破案件的追赃价值必须和追回赃款赃物的实际价值相符;未破案件追赃要在当地警方网络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还要求将各类案件信息如实录入系统中,一旦发现不实情况,民警就要面临“下岗”。

  小沈办的这桩案子是系列入室盗窃案,三个小偷已抓到了,但他们偷走的10多台电脑、电视机什么的,都被转手低价处理了。小沈找到收赃的那个小老板,但小老板又将这些赃物转手卖了,顾客在哪,叫什么名字,他也搞不清楚。

  小沈没有就此放弃,他到处找线索,终于前天他得知一个外来务工人员曾花500元买了一台笔记本,小沈赶去一看,果然是被偷的赃物!接下来,10多台电视机和电脑都有了下落,小沈终于可以告别“0”,也不用每天上“黑名单”了。

  以往,对侵财类案件,警方容易重打击轻保护、重破案打处轻追逃追赃。而老百姓更关心的是“我的损失能不能及时和如数追回来”。

  据了解,从去年年底开始,浙江警方开展“大走访”活动,为期三个月,要求民警“到矛盾纠纷易发的地方去走访,到特殊群体中去走访,到困难企业中去走访,到治安隐患较多的地方去走访,到民警家属中去走访”。目前,全省各地警方都在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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