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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的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3:39  都市快报

  ■法庭新闻栏目主持 记者 沈之蓥 肖菁

  夫妻之间,情人之间,朋友之间,你好我好的时候,什么都好商量。可这些情一旦结束,人性的弱点有时就占了上风,后果往往让人意想不到。

  同归于尽

  小菊(化名)和小范是云南老乡,一块在慈溪打工。小菊24岁,小范20岁,在确定恋爱关系后,两人迅速同居。

  小范的父亲并不同意儿子找一个大4岁的女人。在与父母几次僵持过后,小范选择了退让。

  去年春节,小范回老家时,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过完年回到慈溪,小范向小菊提出分手。

  小菊一再乞求,试图挽回这段恋情,但小范态度强硬,并要求小菊搬出去。发展到后来,小范甚至带着新女友到工厂里,同进同出,也不再回出租房住了。

  小菊割腕、吃安眠药,结果都没死成,最终还是离开了她和小范曾经共同生活过的小屋。

  在小菊搬出小屋的当天,小范和新女友便住了进来。

  此时,小菊的绝望全部化成了愤怒。去年9月28日,小菊向工友借了100元钱,又卖掉唯一值钱的自行车,买了20斤汽油。29日凌晨1点,小菊回到了曾经住过的小屋。

  小菊将汽油泼在床上,还没来得及点火,就被发现了——黑暗中,她不小心踩到蚊香盒子,小范被惊醒了,恐慌之后,他看到了比自己更加恐慌的小菊。

  “我恨他,我就想和他同归于尽。”面对法官的讯问,小菊说。

  近日,慈溪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小菊有期徒刑一年。(通讯员 王蓓)

  离婚违约金

  温州永嘉有一对夫妻,老婆44岁,老公55岁,前两天,老婆告到法院要求离婚。法官问老公的意思,老公说:我们有约在先的。

  这对夫妻走到一起不容易。女方是离异的,男方未娶过,2004年经人介绍认识,交往了一年多,想想都这个年纪了,好歹是个伴。结婚前,男方想到女方离过婚,有点担心,就提出“我们订个协议吧”。

  这是一份“违约罚则”。大致意思是:结婚后男方给女方1万元,是给两个人当养老金用的。如果女方变心提出离婚,女方要给男方2万元,如果男方变心,那男的给女方那1万元就算女方没收好了。

  尽管小心翼翼,但是感情的事难以预料。婚后两年,两人一直吵吵闹闹,2006年双方分居。

  分居了两年,女方觉得实在没意思了,就到法庭来了。老公说:最好不离,如果要离,我也同意,那我们按协议来,罚款两万。

  永嘉法院是这么判的,既然没了感情,准许离婚。但那协议不能作数。这不是一份普通的协议,表面上看,说的也是钱的分割,实际上却是以婚姻自由为条件的。违背婚姻自由的协议,法院不支持。老公交给老婆的1万元是老公的婚前财产,当时也没说“赠予”,老婆要还,但协议上说的2万元,老婆不用罚。

  (通讯员 汤婧婧)

  讨债书

  没出嫁前,宁波的梁某和李某亲如姐妹,但去年10月起,她们的关系一落千丈。

  事情的起因是钱。2007年底到去年初,李某陆续向梁某借了5万元。

  李某后来说做生意亏了,暂时还不出钱。但梁某听别人说,这些钱是被李拿去赌博了。她多次找李要钱,李一直没还,两人发展到恶语相向。

  去年10月19日,李某家所在的慈溪某村,突然来了三男一女,从马路附近开始贴纸头。

  这是一份“讨债书”,上面有借条的复印件,说李某欠了梁某5万元钱,至今尚未归还。借条下面还附有一句话——陈某之妻(陈是李的老公),不务正业,恶赌成性,本人因急用,望各亲朋好友伸出援手。

  起草这份“讨债书”的就是债主梁某。事发当时,李某并不在家。“讨债书”事件发生后,李家发现左邻右舍看他们家人的眼光都变了。

  之后,梁、李二人两次对簿公堂。

  先是去年11月24日,梁某把李某告上慈溪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李某还钱。

  紧接着,去年12月4日,李某把梁某告上镇海法院,称梁张贴“讨债书”侵犯了她的名誉权,要求梁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害抚慰金2万元。

  “欠的钱五年、十年还可以还上,名誉毁了,一辈子都补不回来了。”法庭上,李家人说。

  梁的代理律师说,梁某的本意是让李某的亲友相信,李的确欠有大笔债务,希望李某的亲友能伸出援手,帮助李,并不是想毁掉李家的名声。

  近日,在镇海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梁某当庭向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李某精神损失2500元。(通讯员 晓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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