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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死老公只为进狱躲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4:09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汪次安)得知老公在情人家睡觉,怒火中烧的妻子把汽油灌入“小三”的店内点燃大火烧死老公和情人。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后,乐昌市女子陈腊枚突然翻供,称老公生前欠下巨额债务,她自认放火杀夫,是希望藉此入狱逃避债务。可是,编造的事实怎会与现场如此吻合,韶关法院没有采纳她的辩解,日前以放火罪判处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8年2月21日4时40分,乐昌市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称该市紫荆花苑附近一商铺着火。经警方奋力扑救,火虽然被扑灭了,但商铺夹层里的一男一女已经葬身火海。后经警方查证,男子是乐昌市廊田镇嶂下电站站长钟某(化名),时年50岁,已婚;女子是该服饰店的老板娘朱某,时年26岁,未婚。同时,警方也查证,这场大火是人为所致,纵火者就是钟某的妻子陈腊枚。

  陈腊枚归案后向警方供认了用塑料软管把汽油灌入商铺内,并用废纸将汽油引燃后迅速逃离现场的罪行。可是,2008年11月20日,陈腊枚在庭审时突然翻供,称“2008年2月21日凌晨3时30分左右,一个陌生男子来按我家门铃,说朱某说我的坏话,说我在外面包养男人,还提出让我给他2000元,他帮我教训朱某,我没有答应,他就离开了,然后我就回房间睡觉。我在公安机关作有罪供述,是因钟某生前欠下巨额债务,我作为一个女人无力负担,故自认放火杀夫,希望藉此入狱逃避债务。”

  法院审理认为,陈腊枚在没有旁人告知其案发现场具体细节的情况下,竟作出了与现场勘验吻合的供述,认为这种辩解意见不符合客观事实,因此不予采信,日前以放火罪判处陈腊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经济损失3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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