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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公布接收转学生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4:09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梁健敏) 越秀区接收转学生办法昨日公布,户口已迁入越秀区并与父母同住的初中学生或在民办学校的返区生可以申请。家长可在每学期开学前1周至开学后1周内,到越秀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办理转校。具体办理手续可登陆广州市越秀教育网(http://www.gzyxedu.net/)。

  教育局安排的转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凡是外省、市、县因各种原因户口已迁入并与父或母同户同住(父母双亡投靠亲友入户除外)的具有居住条件的初中学生;符合越秀区初中招生中返区生条件的在市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初中转学学生(初一时已安排学位的学生除外)都可以申请。初三学生原则上不安排转学(新入户越秀区或随父母工作调动的军属,人才引进专家家属除外)。高中在校生因父母人才引进、部队调防等正常工作调动随迁需转学到广州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入读广州大学实验中学。

  越秀区中学原则上按地段接收转校生,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有的学校无法完全接收本地段转学生的情况,教育局会统筹安排。高中学籍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各校严禁接收手续不全的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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