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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500元依据何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4:09  信息时报

  

重罚500元依据何在?
羊城通月票卡要是实行一人一卡和重罚制,市民必定会一边倒地反对。信息时报记者 杜翠 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慧燕) 昨日信息时报报道《月票卡一卡多刷最高罚500》消息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不少市民几乎是一边倒地反对,纷纷致电信息时报提出质疑,一卡多刷最高罚500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于市民的质疑,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回应:一切按最后公布的《公交地铁优惠票卡使用管理办法》为准。

  昨日,信息时报一位热心读者王女士提出,假如将“乘客一卡多刷”的行为等同为逃票行为的话,目前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就有明确规定,乘客未按规定支付车费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可以要求其补交车费,并可以对其按照运营收费标准的5倍加收车费,最多就交10元。

  王女士还谈到,即便逃票行为是在地铁发生,按去年1月份出台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逃票乘车的,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也就是说,罚款的额度肯定不会超过20元。那么,即将出台的月票管理办法,凭什么一卡多刷的行为就要处500元这样的重罚?

  对于市民的质疑,昨日正在检查春运情况的市交委主任冼伟雄作出简短的几句回应,“目前办法还在制定当中,谁说要罚款500元了?这些都没有最后敲定。一切等最终出台的《办法》为准”。

  据了解,原定于本周内出台的《公交地铁优惠票卡使用管理办法》,有可能会因为媒体的热炒而作出相应的修改,至于最后出台的《办法》是否会有“一人一卡”和“一卡多刷罚款300~500元”等有关规定,现在还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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