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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航空“黑名单”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4:09  信息时报

  

国内首例航空“黑名单”案开庭

  北京消息因被厦门航空公司列入“黑名单”,数次乘坐厦航航班被拒,原厦航航空安全员范后军起诉厦航侵犯人格权一案,昨天上午在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开庭。范后军除要求厦航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826元外,更提出5万元的精神赔偿。庭上,厦航代理人明确表示,范后军曾有过激行为威胁厦航的领导,因此他们有权拒绝范登机。

  原告律师庭上瞪眼喊

  昨天上午9时,庭审开始。看到记者,范后军努了下嘴,微笑致意。在法庭上,这个身高1.8米、现年36岁的大汉表情很平静,从始至终未发一言,但眼睛一直紧盯着被告席上的几位厦航的代理人。

  相比之下,倒是范后军的律师显得慷慨激昂,他一直在替范后军发表诉讼意见。“厦航凭什么说范后军是危险分子,不让登机?”说到2008年9月11日范后军再次被拒登机一事,他瞪圆了眼睛喊道。

  厦航首次发表正式答辩

  厦航的代理人当着众多媒体的面,首次在法庭上发表正式的答辩意见。

  代理人表示,厦航是为了维护广大旅客运输中的安全才拒绝范后军登机的,因此是“合法有据的”,既不违反法律规定,更没有侵犯范后军的人格权,因此希望法院驳回范后军的诉讼请求。

  这位代理人具体解释说:“原告自从竞选公务员落选后,不认真对待工作,采用过激言行,威胁恐吓领导。他目无法纪,甚至殴打领导,并将酒精摔在地板上,拿出打火机进行威胁……”

  范后军的强健体质也成了一种“威胁”。厦航代理人表示:“原告有着比一般人更强健的体质,比一般人更具有威胁航空安全的可能。天空中有任何安全隐患,都可能影响航空安全。根据民用航空法,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具有确保旅客行李安全运输的责任……”

  庭外采访

  航空公司无权制定“黑名单”

  庭外,航空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范后军的代理律师张起淮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在我国,只有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构有权采取边控措施。我国尚未建立旅客“黑名单”制度,对此民航总局也未出台任何指导性意见或统一标准。他认为,在此种情况下,任何航空公司都无权随意制定旅客“黑名单”。

  张起淮告诉记者,虽然国外航空公司有制定“黑名单”的做法,但都有严格的标准,而且会与相关部门(如安全、司法等部门)进行核准才能最终确定。一般涉及恐怖活动、恐怖组织、危害航空安全、裁定有罪或给其他乘客安全造成威胁的人,才会被列入“黑名单”。

  综合《法制晚报》《北京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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