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门诊煎药费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4:1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秋萌)昨天,记者从首都中医药发展大会上获悉,北京市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本市将推出门诊煎药费纳入医保报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中医等18项新措施。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将向中医药倾斜。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中增加中医诊疗项目,将以往由患者自费的门诊3元一服的煎药费、辨证论治费、处方调剂费、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按照相应规定,可报销50%到70%。上述新规的配套政策将在今年一季度正式推出。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