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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郭文彬:取消转院费 减轻患者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4:37  海峡都市报

  人大代表郭文彬:取消转院费减轻患者负担

  医院开具的转院费发票

  本报讯 按泉州目前规定,各县(区、市)参加医保的患者,转入泉州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转出院要向医保中心支付患者报销医疗费额度的5%,而这笔钱,医院往往又向患者转收。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市民将这称为“转院回扣费”。

  医院的解释是,这笔钱是替医保中心收的。而泉州市医保中心负责人则称,这个转院费是医保向医院收取的,是统筹基金的钱,至于医院跟患者之间如何协调,是医院的事。

  实行医保,原本是为了便民,但这转院费,却让人觉得“别扭”。不管怎么说,最终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转院费无疑是让患者“雪上加霜”。

  为此,来自南安的泉州市人大代表郭文彬,在今年泉州两会上提交了建议:取消转院费,减轻患者负担。

  市民反映 被医院收了转院费

  

  黄女士在南安洪濑镇上看管一家地下停车场,丈夫的去世,使这个家陷入了困境。

  丈夫生前是南安某个镇上卫生院的药剂师,因突发疾病于2007年5月31日住进南安市医院内科,因病情恶化,第二天就办理转院手续,紧急送往福医大附属二院抢救。5天后,抢救无效,丈夫死亡。

  转院时,考虑到是医院系统内人员,南安市医院没有收取押金,但南安医保中心收了1000元的押金。丈夫死亡后,黄女士持医保卡办理医疗费报销时,被南安市医院收去转院费359.8元(报销医疗费额度的5%),并向其开具了正式发票。

  而洪濑镇上的阮女士,丈夫在2003年4月生病住进洪濑镇卫生院,一周后要求转院到泉州市第一医院,因为丈夫参加医保,办理转院手续时,医院向其收了1000元押金,南安医保中心收了4000元押金。凭这些手续,阮女士的丈夫到福医大附属泉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才能报销。

  一个月后,丈夫出院,花去医疗费3万多元,报销了近2万元。退押金时,洪濑镇卫生院收取的1000元押金,扣除转院费后,只退还几十元,而南安医保中心的4000元押金,退还不到2100元。“我当时手头很紧张,问医保中心能不能少押点,但对方不同意。”到现在阮女士也不清楚这个转院费是啥名堂。

  当事医院 只是代收转院费

  南安洪濑镇卫生院戴院长告诉记者,这个转院费的规定,是泉州市统一规定的。洪濑的患者要到泉州市区医院住院,只要是有参加医保的,就要办理转外就医的手续,出院后才能报销医疗费。

  “这个5%,我们是替南安医保中心收的。”戴院长介绍,这个5%,按规定是医保中心向医院收取,但有的病人根本就没在医院住院,转院手续却要医院医生签名办理,患者都没在医院住院治疗,医院没产生医疗费,一分钱收益都没有,怎么可能替患者出这个5%?因此,实际操作中,这个5%的转院费,都是向患者收取的。

  就此问题,南安市医院周院长回应说,“就像股市要稳住大盘一样,这是稳住大盘的举措,大盘不稳就要出现危机。”

  周院长告诉记者,现在患者一有病就爱往大医院跑,如果不采取必要的限制,“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要求就没办法落实。比如乡镇能看的病,非要往县医院跑,县里能看的病,又往泉州市区跑,结果造成“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吃不饱”的现象。

  5%的转院费,周院长称,在转院的过程中,医院是替医保中心收,做的是免费服务。

  医保中心 转院费向医院收取

  

  南安市医保中心黄主任称,5%的转院费,是泉州市统一定的,整个泉州都一样,并非南安独有。从2005年开始,南安已经取消各定点医疗机构转出应由参保人员负担的转院费。南安医保中心并没有向患者收取转院费,而是向医院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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