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立法监督亮点多 倾力为民谋振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5:36  哈尔滨日报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王哲

  本版资料片提供\邱育嘉

  编者按

  2008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收获颇丰。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订6部地方性法规,其中4部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实施,两部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这一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750余件,内容涉及老工业基地改造、农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治安、工商税务、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

  回眸检视,新的法规已开始规范人们的日常生活;很多凝聚民智的代表建议,已开始改写城市的历史。

  建议大事记

  建议·新亮点

  114项建议聚焦城市建设

  在已被采纳或正在落实的建议中,城市建设、国土资源、危棚房改造等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建议有114件。针对郎兆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廉租房建设步伐的建议”,市政府去年4月份正式颁布实施《哈尔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方式和程序等内容。2008年,市政府共筹措资金3605.5万元,为5355户最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达到了历年最高水平。针对生春丽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哈尔滨西南部垃圾场异味污染问题的建议”,市政府进行专项检查,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目前,该垃圾污水处理站日处理污水200立方米,处理后水质不再出现生活垃圾渗滤液积存现象,异味问题已经得到根本解决。

  建议·摘登

  代表建议

  推进订单农业发展

  办理情况

  市政府已经在政策上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倾斜,依法规范订单企业与农户关系,培育和扶持各类涉农经纪人和相关组织。目前,哈尔滨市部分区、县(市)农户已通过订单形式参与企业一体化经营。

  代表建议

  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入

  办理情况

  市政府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市区分担比例由3?誜7调整为4?誜6,市财政因此将增加补助经费150万元。二是为哈尔滨市新增加的11个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分别给予5万元补助。三是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3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建设。

  代表建议

  用工单位要给员工缴纳三险

  办理情况

  2008年,哈尔滨市对一些私营企业拖欠员工工资、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管,严厉查处存在此类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全年检查用人单位10483户,涉及劳动者156858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715起,对2677户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为24770名员工补签劳动合同,补办社会保险261户,补缴社会保险费121.9万元。

  代表建议

  把好物价关

  办理情况

  猪肉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后,市物价局迅速下发关于制止主要副食品价格上涨公告,及时提醒告诫生产和经营单位不得跟风涨价、哄抬物价。集中力量对市区内各大型超市、批发站点进行重点检查和日常巡查。组织开展节日以及重要时段期间零售市场价格监督检查。2008年4月至12月,市物价局共出动6638人次,检查规范各类有价单位5122家,立案47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657.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44.76万元,罚款1.46万元,退还用户11.7万元。

  代表建议

  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会制度

  办理情况

  哈尔滨市物价部门对价格听证会制度具体完善了3项措施:一是重新修改了《哈尔滨市物价局价格决策听证实施办法》,将价格听证行为制度化、程序化。二是进一步加强成本调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三是根据听证会的具体内容,合理划定听证代表比例,确保消费者代表的比例大于50%。

  代表建议

  帮助低保边缘户解决实际困难

  办理情况

  市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惠民行动项目,以“弱有所保”为目标,创造性地完成了3方面工作:一是为低保和特困职工发放惠民卡10万余张,共计739.6万元。二是科学准确认定低收入困难家庭。出台了《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暂行规定》,提高低收入困难家庭补助标准,切实保障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三是开展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分类救助。对经认定的1300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施了医疗保险救助,同时对低收入困难家庭中70岁以上的老人、重度残疾人特殊群体,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补贴,共有3575人得到救助,发放救助金160万元。

  代表建议

  建立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

  办理情况

  哈尔滨市目前已经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哈尔滨市辖域内有户籍、在就读学校有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哈尔滨市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生,均可申请享受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贫困学生助学金。2008年,哈尔滨市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范围已达到在校生总人数的25%。

  代表建议

  加强对机动车车牌照污损的管理

  办理情况

  市政府2008年3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假牌、套牌、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市交警部门共出警71270人次,警车14040台次,查处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5300余件,罚款10万余元。经过努力,此种违法行为已明显减少。

  建议·督办

  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转交市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共742件

  已经解决或正在落实的339件占45.8%

  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88件占39.1%

  因受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需作说明解释,或有明确规定,需向上级反映解决的110件占14.9%

  涉及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方面的22件

  涉及农林、水务等方面的24件

  涉及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114件

  涉及国企改革、食品药品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47件

  涉及商业、工商、物价等方面的28件

  涉及科技、民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方面的26件

  涉及公安、司法等方面的23件

  涉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42件

  涉及区、县(市)工作等方面的16件

  监督大事记

  监督·新亮点

  为民生重调研让监督见成效

  亮点回放

  危棚房改造工作牵扯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心工程”。鉴于棚改工作是关系哈尔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于十三届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棚改工作的专项报告。为给常委会提供事实清楚、内容准确的第一手材料,供组成人员审议中参考,工作人员制定了周密的调研计划,对哈尔滨市棚改工作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调研。

  在棚改工作实施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听取市棚改办、道外区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踏查道外道口住宅片区、平房“七三一部队”住宅片区等危房棚户区,全面了解哈尔滨市棚改基本情况及困难与问题。棚改工作启动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到香坊区、道外区、道里区等棚改重点区域了解政策制定、人员落实、资金筹措、项目规划等相关情况,对哈尔滨市棚改整体工作安排有了全方位了解。棚改拆迁后期,工作人员深入到职工街和清河湾的拆迁现场,了解棚户区居民搬迁情况。通过一系列的调研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棚改工作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如要求哈尔滨市把棚户区作为一种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要把棚户区改造同新区开发有机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通过市场求改造、求效益、求发展等。这些意见得到了组成人员的认可并综合进常委会审议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哈尔滨市棚改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监督·工作盘点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备春耕生产和抗旱救灾、物业管理、大冬会筹备、新农村建设试点、新型工业化建设等6个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认真吸纳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采取措施,积极落实,推动了政府工作。

  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黑龙江省劳动监督检查条例》5部法律法规在哈尔滨市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这些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一府两院”进行了认真整改,保证了法律法规在哈尔滨市的有效实施。

  开展调查、视察和检查

  围绕哈尔滨市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情况、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档案管理和建设、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小城镇建设、《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新闻出版工作、台资企业发展状况、水库建设管理和防汛工作、民族教育发展、禁毒工作和法院执行工作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开展调查、视察、检查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监督经济运行质量

  计划和预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哈尔滨市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研究分析和预测,全力推动大项目建设、抓好重点领域及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加强财源建设、严格预算约束、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重点支出等意见建议,促进了计划和预算合理、规范、有效执行。

  市人大常委会对松浦大桥、数字城管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和城市社区图书馆建设等项目进行实地跟踪检查,促进财政超收收入和专项资金的合理立项和使用。

  立法大事记

  立法·新举措

  委托立法凸显科学民主

  背景回放

  出台养犬条例迫在眉睫

  随着时间的推移,1996年出台的《哈尔滨市限制养犬规定》已远不能适应养犬现状,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台后,该规定已不能通过高额收费的办法来达到限制养犬的目的,更谈不上对养犬的管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哈尔滨市约有各类犬近8万条。扰民、伤人,大型犬能否进入公共场所,流浪犬收容等问题困扰着越来越多的市民,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养犬已势在必行。

  立法亮点

  14万市民参与立法

  为起草一部行之有效、兼顾养犬市民与不养犬市民双方利益的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室决定采用委托法律专业人员起草法规(草案代拟稿)的方式,来制定此部地方性法规,不仅使所起草的法规更具专业性,又克服了部门立法考虑自身利益的弊端。

  2008年7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就委托起草《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代拟稿)》举行签约仪式。委托立法双方签订协议后,为吸收、动员、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法规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室在市人大网站和哈报议论风生论坛开辟专门网页,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并通过调查问卷、调研、听证等多种形式,站在中立的位置听取双方的声音。至11月上旬,全市近14万市民参与了网上问卷调查,234位市民针对哈尔滨市养犬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此举有效地平衡了各方利益,使形成的法规草案更公正、更科学。

  委托立法工作的开展在哈尔滨市尚属首次,对哈尔滨市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拓宽立法渠道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

  盘点·新法规

  《哈尔滨市职业介绍和劳动用工条例》

  未被录用职介应退中介费

  《条例》规定,利用互联网开展职业介绍活动的,应当在其主页明示合法证照、批准证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求职者须知、用人单位须知等。条例(草案)中还规定,经职业介绍机构推荐,未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应当按有关规定退还求职者所交的中介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当为求职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房屋出租人不得向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

  企业用工方面,条例(草案)明确了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条件、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内容;建筑施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劳动行政部门上报本单位的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不得招用16周岁以下人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比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在媒体上公布经批准的职业中介机构名单及信用等级评定情况,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参考等规定。

  《条例》还规定,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而出租房屋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出租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按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标准给予处罚。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事故隐患未整改不得继续施工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危及安全的装修工程,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结构改变设计;未做出结构改变设计的,不得施工。建设单位发现或者接到监理单位报告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后,应当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结束后,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安全核验申请,未经安全核验合格的建设工程不予竣工备案。

  为使相关条款真正落到实处,《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单位和个人为避免发生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作出突出贡献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益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哈尔滨市有线电视条例》

  提高有线数字电视覆盖率

  随着哈尔滨市有线电视的发展建设,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哈尔滨市有线电视条例》作了修改。《条例》规定,有线电视发展规划,由市、县(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线电视传输机构在提供基本电视节目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政务、商务、旅游、交通、医疗、就业、农业、气象等信息服务,并可以根据不同的消费层次和对象,提供付费频道、视频点播等服务项目,供用户自主选择。

  《条例》规定, 新建、扩建居民住宅和需要安装有线电视的其他建筑,应当按市、县(市)有线电视发展规划和数字电视技术标准,敷设有线电视线路和安装终端接收转换装置。新建、改造、扩宽道路,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规划有线电视线路地埋线,并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在水源保护区洗衣罚千元

  《条例》明确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定位,水源保护区拟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对利用水源从事旅游等活动作了禁止性规定。违法行为最高将获100万元的处罚。如其中规定,在一级保护区内清洗衣物或者其他器具,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明确规定,鉴于该水库距离市区有96公里,为便于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日常管理,市编委会已经讨论同意在水库设立管理处,具体承担水源水质保护和水源枢纽工程、输水管线设施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