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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引入社会评价机制 更有效考核单位党风廉政情况

  本报讯 (记者陈松)“你们街道出现的3名工作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被曝光和查处后,请问你们将如何严肃工作纪律,改善工作作风?”这一幕,出现在去年底成都市锦江区纪委“2008年度部分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评议”大会上。

  为更有效地考核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锦江区纪委改变以往单纯由区纪委内部评议的方式,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组成由区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90余人的 “考官团”,对区纪委随机抽取的4个街道党工委和6个区级部门的一把手进行现场考评。

  据悉,“考官团”会前评议组还分头深入到被评议单位进行实地调查,以有针对性地在评议大会上提问。评议大会上问答结束后,参会人员现场以无记名方式对10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状况、廉洁自律状况、作风满意度三项进行测评打分,结果将作为干部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存在的问题将督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锦江区纪委领导表示,下一步将扩大评议人的范围,引进群众 “考官”,完善评议方法,并在全区推广这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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