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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万元赃款赃物还受害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7: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1200万元赃款赃物还受害方

  退赃大会现场。

  本报临沂1月6日讯 6日上午,兰山区金雀山办事处的李先生从民警手中领到了一张150万元的支票,自己之前被人骗走钱终于找回来了。在临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这天举行的公开退赃大会上,1200多万元的现金物品退还给了受害企业和个人。

  2008年,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打击非法融资违法犯罪、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打击非法传销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先后破获了贺国庆特大合同诈骗和虚报注册资本案、马纪绪非法经营“彩票”业务案、刘海永侵犯商业秘密案、石庆增特大贷款诈骗和抽逃出资案等一大批有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统计,2008年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298起,破案数连续三年占到了全省公安经侦部门破获数的三分之一,涉案价值12亿余元,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亿余元,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21名。

  为充分履行打击职能,积极保护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展更好地发展,临沂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建全代表公安部门就打击经济犯罪、服务企业发展、服务民生做出四点承诺:慎重办理涉企案件,避免因执法办案造成企业不稳定或加剧企业困难,实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缩短案件办理周期,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加强警企沟通联系,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应对挑战;主动开展预警防范,帮助企业和人民群众提高识骗、防骗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发生。


通讯员 肖 楠 记者 季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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