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泰安1月6日讯“学校让孩子缴纳850元的代收费用,这样的收费合理吗?”5日上午,泰山外国语学校一名高三学生向本报反映。
自5日以来,泰山外国语学校的不少学生与家长向本报反映,对学校代收费用提出质疑。记者就此咨询了泰安市教育、物价等相关部门。泰安市物价局价格科王科长介绍,目前,泰山外国语学校执行的高中学杂费收费标准是2004年实行的,即代收费按照国办学校高中同类标准执行,学校收费前,要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的规定,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学生与家长质疑的费用,属于代收费用,这笔钱作为预交费用,学生在支付后,以最后拿到的书为标准,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目前只对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减免学杂费,而高中并不属于这一范围。
泰山外国语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学校收取的费用确实为预交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教材费、考试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项目。这笔费用,采取的是多退少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