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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未动手罪名仍成立 两人持刀准备抢劫出租车,未及动手被抓获,昨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7:06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韩景玮通讯员周景春

  本报讯 两人预谋抢劫出租车,但因害怕一直未出手,警觉的出租车司机和二人周旋后,借机报警。昨日,嫌疑人邱双、闫然因涉嫌抢劫罪,被郑州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8年11月13日下午,被告人邱双、闫然经预谋后准备抢劫出租车司机。次日凌晨4时许,二人携带一把砍刀和一把水果刀,窜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一交叉口附近,乘上张师傅驾驶的出租车向西行驶。二人本来想在车子行驶时下手抢司机,但由于做贼心虚未敢动手。

  二人不甘心放弃到嘴的肉,他们让张师傅拉着他们随意转。当车行驶至偏僻处时,二人下车说要小解。张师傅意外发现了二人藏在车后座下的砍刀。为不惊动二人,张师傅内紧外松时刻防着二人的举动。出租车在高新区转了一会儿后,他们又要求掉头向市区走。其间,张师傅从后视镜看到,被告人闫然将水果刀交给邱双,但邱双因害怕未动手。在对方尚在犹豫时,张师傅暗中加快速度,车开到一加油站后,借加油之名下车报警,二人还没反应过来便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双、闫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预备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预备)。虽二被告的抢劫行为系犯罪预备,但依法仍应负刑事责任。为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线索提供安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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