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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拆除27宗违法户外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8:10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亓欣欣通讯员/穗城管冯永江)广州市第三阶段大型违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昨日启动,整治行动首日即拆除了27宗违法户外广告,总面积达2520平方米。

  据市城管局介绍,在2008年底,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对137宗无工商登记证件的违法户外广告进行了公告。公告要求相关违法当事人需于2008年12月30日前自行拆除其违法设置的广告及其建(构)筑物,逾期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强行拆除。对于逾期不自行拆除、不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执法工作的广告企业,将列入行业管理不良记录,直至取消户外广告位置竞拍资格。

  昨日起正式开始对第三阶段违法户外广告进行强制拆除。据悉,第三阶段涉及的137宗违法户外广告涉及白云大道、工业大道、广汕路、广深高速、华南快速干线、环城高速路、黄埔东路、黄石路、南沙快速路、三元里大道、沙太路、下塘西路、禺东路、增槎路及中山大道等两侧。除对《公告》上的广告牌进行强制拆除外,有关部门还将组织对上述路段的招牌和遗留的违法设置广告进行整治及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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