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擅自打井取水浇花,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8:14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沈右荣 实习生 邓翔)汉口后湖幸福人家小区内,有3户居民打井取地下水浇花。昨日,江岸水政监察部门执法人员要求住户将水井取缔。

  本月4日,有居民反映幸福人家小区北苑有人打井,担心此举对楼房会否有影响。记者随后前往采访。住户夏女士说,她的水井打了10米深,采集地下水是为了浇花。

  武汉市水务局有关人员表示,根据我国《水法》、《武汉市取水管理条例》及《武汉市地下水管理办法》,未经批准擅自采集地下水的,系违法行为。

  昨日,江岸水政监察部门执法人员赶到小区,要求物业出面做好打井业主工作,让其尽快取缔水井。记者获悉,昨日下午,已有2家居民取缔了水井,并表示按照水务部门的规定采用泥浆灌满水井。另一户在外出差的业主也表示,将按照水务部门的规定进行还原。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