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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生口角 夫妻俩被砍24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8:16  长江商报

  凶手被判缓刑 受害者不服 法院改判3年

  本报讯(记者 邓辉 实习生 卢操)妻子网上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叫来10余名男子手持砍刀,朝夫妻两人连砍24刀。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凶手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受害者夫妇不服提出上诉。昨日记者获悉,法院改判后凶手获刑3年,该犯罪团伙其他在逃成员也面临起诉,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事发》》

  网上起口角 夫妻被砍24刀

  2003年11月13日晚11时许,周某与青山区某网吧老板娘钟某在网上发生纠纷,周某约她在网吧楼下见面。当晚,周某伙同他人携带砍刀等凶器赶到网吧门口,见在此等候的钟某及其丈夫罗某,便持刀朝两人身上连砍24刀。罗某右腕被砍断,左手指被砍掉,钟某右手3根指头被砍断。经法医鉴定,两人损伤程度均为重伤。

  案发后,周某一直负案在逃,半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随后,青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罗某夫妇提出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126万余元的赔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决后,周某家属赔偿受害人损失13万元。

  改判》》

  受害者不服 检察院抗诉

  2004年12月,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法院认定周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出抗诉,要求发回重审。青山区人民法院再次审理认为,周某邀约他人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责任。一审期间,周某的家属代其赔偿13万元,可以视为周某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此外,罗某夫妇在与周某网上发生纠纷后,又到周某家中进行指责,导致双方矛盾恶化,负有一定责任。法院判决周某有期徒刑3年,共赔偿两受害人23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周某提出上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予以驳回,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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