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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遭抢匪枪杀 家属索赔8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8:17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邓辉 实习生 卢操)为抢劫出租车,男子持枪朝的哥疯狂射杀,致人当场死亡,后将作案枪支藏匿于朋友家中。昨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陈某涉嫌抢劫罪,其同伙因涉嫌非法储存枪支罪受审。受害者家属当庭提出87万元索赔。

  2008年8月16日凌晨,的哥周师傅开车至青山工业三路时,被陈某拦下。陈某上出租车后,拿出随身携带的枪支实施抢劫。周师傅欲反抗,但被陈某开枪射杀当场身亡。随后,陈某将周师傅的尸体丢弃至路边,并劫走富康出租车及财物。

  次日,陈某将作案枪支和子弹藏匿在朋友杨某家中。同年8月23日晚,公安机关在陈某家中将其抓获,随后也将杨某逮捕,并收缴了藏于杨某家中的枪支和子弹。

  检察机关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枪劫取他人财物,并将出租车司机杀害,作案手法残忍,社会危害性较大,情节严重,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陈某和杨某对主要犯罪事实均不持异议,当庭认罪。受害者家属当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87万余元,陈某表示愿让家属代为赔偿。其中,对于受害者家属提出的50万余元精神损失费和8万元的小孩读大学的学费、生活费,审判长当庭予以驳回,认为不属于受理范围。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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