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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核发首张烟花爆竹销售执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8:17  长江商报

  昨日一大早,家住汉口的黄江柏在二七工商所拿到了全市第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的营业执照。这是“禁改限”以来黄江柏第三个年头申办烟花爆竹营业执照了。对于能连续三年摇号拿到销售烟花爆竹的资格,黄江柏称自己很幸运。

  销售烟花爆竹的临时营业执照仅限于规定时间使用,今年该执照有效期自2009年元月20日起至2009年2月9日止,元月6日起拿到营业执照的经营户们只允许进行筹备工作,元月20日起才可进行销售,并且2月9日(元宵节)晚12时停止销售行为,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证、照注销。

  通讯员 吴雅媛 张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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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勇军 通讯员 夏洪波)刚刚办下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竟私下卖起“水货鞭”。前日,汉阳连查两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并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1月5日,汉阳区“禁改限”专班检查至江堤街某烟花爆竹经营点时,发现该点业主张某私藏有鞭炮10余万响和若干烟花并销售。检查人员当场将这些“水货鞭”没收,并由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再受理其经营申办事宜。

  当天,检查人员还在新五里某副食店查获该店业主李某非法销售的数盘鞭炮和若干烟花。检查人员将这些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没收,并由公安机关对其予以训诫处理。

  汉阳新规 卖烟花爆竹要交抵押金

  昨日,记者从汉阳区五里墩街办事处获悉,200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销售管理新办法日前出台,该街道借鉴 “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的成功经验,开始试行“烟花爆竹安全销售风险抵押金”制度,在烟花爆竹销售前与每个销售摊主签订责任书。

  本报记者 廖筱婧 通讯员 魏专 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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