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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温度不达标物业退赔供暖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09:5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东亮通讯员陈海龙)家住北甲地9号院的“的哥”王师傅这个冬天有点儿郁闷:家里的暖气不热,室温总是在16℃左右晃来晃去,出车冷,回家更冷。昨天,在丰台区城管部门的协调下,物业答应退赔部分物业费,让王师傅暂开空调提高室温,待供暖期结束后马上进行检修。

  记者随城管执法人员走进王师傅家,并没有感到扑面而来的暖意,王师傅身上还穿着棉衣棉裤。王师傅身后的暖气罩已经被拆了下来。在客厅正中央,电子测温器上显示的数字在14℃至16℃之间不停变换,暖气片温度不是很高。

  王师傅说,从去年12月初开始,有时后半夜家里温度最低只有13℃。由于室温低,王师傅多次找物业部门协商,但物业部门却说锅炉房各项供暖指标都显示符合要求。

  物业部门负责人表示,王师傅家在一层属小区供暖系统的末端,又是西北角的阴面房间,加上暖气管年久失修可能出现了问题。但如果现在开工维修,将影响其他居民,因此只能等到开春停供暖气后。

  经过城管执法人员调解,物业部门与王师傅达成了初步协议,物业部门退赔王师傅家部分供暖费用,并在停止供暖后改造暖气管道。而今冬,王师傅只能在室内温度不达标时开空调取暖。R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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