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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潘彦 通讯员李慧颖报道 记者从沙头角边检站获悉,从今年开始最后一批签发的“回乡证”已到期,港澳居民来往大陆使用了30年的《港澳同胞回乡证》终于画上了历史的句号。
记者了解到,自1978年投入使用的《港澳同胞回乡证》俗称(“回乡证”),自签发之日起十年内入出境有效。最后一批于1998年12月31日签发的“回乡证”也已到了最后“服役期限”,2009年1月1日起,“回乡证”彻底告别了中国的出入境“舞台”,港澳居民过关将会全面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卡”)。据悉,持“回乡卡”利用自助通道过关,8秒钟内即可完成全部出入境检查手续。
与此同时,于1999年1月15日首批投入使用的“回乡卡”(十年有效)也将于近日到期,提醒持此类证件的旅客要注意更换新的证件,方便正常入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