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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海口保税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19:02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1月7日电(记者 邓伽)记者7日从海口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成立于1992年的海口保税区,近日被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进行区位调整并转型升级为海口综合保税区。原海口保税区不再保留,新区区位调整至海南澄迈老城经济开发区。这是中国批准设立的第四个综合保税区。

  据介绍,随着海口城区的发展扩大,原海口保税区经过10多年的建设已经基本饱和,园区内的大部分土地已被非外向型的企业所占用,且远离港口,周边已发展成为商业居住区,严重制约了保税区的发展。

  为此,海口保税区将进行区位调整,新区选址海南澄迈县的老城经济开发区,紧靠海口马村港,在1.93平方公里范围内,从东至西建设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储区、口岸作业区和保税物流区。同时,转型升级为海口综合保税区,成为中国继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之后的第四个综合保税区。

  据海南省副省长李国梁介绍,海口综合保税区是海南继洋浦保税港区后,再获国家批准设立的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便捷的特殊经济开放区域。根据规划目标,海口综合保税区将建设成为按国际惯例办事,实现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和投资经营自由的、高度开放的特殊区域。

  海口综合保税区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获批设立后的1年内,即在2009年12月22日前,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规定完成园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后,才能开始封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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