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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强对隧道等设施地面沉降监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7日19:23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月7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近日表示,将研究建立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和地面沉降防范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对城市防汛设施、隧道及大桥工程、轨道交通和高层建筑物密集区等的地面沉降监测。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提出,要分析大规模工程建设引起地面沉降的时空分布规律,提出防治的对策措施,加强地下水禁采、限采工作,制定地下水开发利用年度计划,并伴以新技术、新方法为载体,实现地面沉降防治与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动态管理。

  根据浙江省的防治目标,力争到2010年,沿海平原地面沉降速率大于30毫米/年的面积较2006年减少60%。近几年,要建立和完善沿海平原地面沉降监测网,沿海平原监测面积达7200平方公里。

  地面沉降是一种区域性的缓变型地质灾害,成灾慢、损失大、不易治理、影响持久。浙江是地面沉降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浙江省沿海平原地面沉降呈加剧趋势。杭嘉湖、宁奉等沿海平原发生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涉及嘉兴、湖州、宁波、台州、温州等地的22个县(市、区)。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开展地面沉降防治。浙江省政府提出,力争到2010年,除特殊用途外禁止工业用地下水,在地表水供水管网到达地区停止开采地下水,地下水采补达到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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