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政府采购适当强制购国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00:50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胡占山)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2009年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通知》,其中提到,政府集中采购应适当强制、优先购买国货。

  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省里要求,采购单位不得为规避政府采购而将同一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进行采购。

  根据通知要求,2009年省本级对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实行协议供货采购,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印刷、办公用纸张、公务出国国际机票、公务出差和会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省里要求,采购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集中采购项目,经同级政府授权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自行采购。各地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进口产品和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的采购政策,强制、优先购买国货。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