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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出台六措施整顿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00:50  新文化报

  近几年,农安县的烟花零售业主被农安县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政策”所困扰。

  业主们称,烟花公司规定,进行烟花销售必须完成1.2万元到两万元不等的烟花销售任务,且经营许可证由烟花公司代发,不完成任务不发证。

  昨日,记者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采访。

  业主:两万元“买证”

  7日,记者来到了农安县,在十字街附近,见到了一名烟花零售业主。

  对于烟花公司的“准入政策”,这名业主说,已经存在五六年了,每年,业主们欲进行烟花销售时,必须花高价买回烟花公司指定的烟花爆竹,然后才能买到廉价的同类商品。“我每年交两万元的指定费用去完成烟花公司的任务,从来都是高买低卖,每年春节后都会发现,还有1万元缺口难以补上。如果不完成任务,烟花公司就不给你办理经营许可证。”他质疑,经营许可证是由农安县安监局发的,烟花公司没这个权力。

  该业主称,农安县像他一样的业主有150个,每年都是无奈地接受这个现实。

  烟花公司:限制业主数量

  烟花公司几名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业主反映的问题的确存在好几年了……”烟花公司田主任说,“准入”门槛的确有,但不像业主们反映的1.2万元到两万元不等的任务,而是2000元到两万元不等,“之所以存在这个门槛,是因为政府规定农安县仅允许存在150家零售业主,如果一名业主拿出一元钱、两元钱就可以销售,那不就乱套了吗?因此,这个门槛是为了限制零售业主的数量。”

  为什么会代发许可证?

  烟花公司:是为方便业主

  对于业主们反映的烟花爆竹的价格问题,一于姓工作人员说:“其实价格并不高,这是新货……”完成任务后,业主们可以购买廉价的烟花,那些一般是去年的陈货,价格相对来说十分低,业主们是不会亏本的。

  “2000元到两万元不等的任务是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而定的。”田主任接着说,每个乡镇都不一样,能卖多的就多定,能卖少的就少定。

  对于许可证,田主任称,的确有这事,但最终还是由安监部门颁发,公司只是起到代发的作用,“代发是为业主们提供了方便,他们不用到安监部门取,同时也为政府分了忧。”

  安监部门:出于五点考虑

  随后,记者来到了农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办的裴主任说,目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已经停止办理,农安县安监局因许可证的问题正在接受上级部门的调查。

  裴主任说,其实烟花公司没有颁发经营许可证的权力。让其代办许可证出于五点考虑:一是考虑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销售安全、储存安全、运输安全和燃放安全;二是烟花公司每次进货都经过安监部门批准,在农安县公安局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进货渠道合法,而且烟花质量符合标准;三是防止非法运输、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四是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农安县的销售市场,燃放时出现事故、坑害百姓;五是从源头上管理烟花爆竹市场,更能体现出安全监管。

  解决

  措施

  安监局

  拿出6点意见

  针对烟花公司限量销售,设立“准入门槛”的问题,农安县安监局做出以下决定:

  1.针对有销售业户着急办许可证的问题,从1月10日开始,安排专人办证,周六、周日不休息。争取18日之前都能让业主摆摊卖烟花。

  2.安监局成立四个审查检查组,逐户对经销业户的储存场所和销售网点进行审查,合乎安全标准的即来即办。

  3.由于烟花公司限量批发销售,安监局取消办理许可证申请过程中烟花公司的盖章环节。

  4.对县烟花公司进行经济处罚。

  5.有的烟花爆竹销售业户限量购买了烟花,在春节期间销售过后,如果有剩余,业户同意退货的,凭烟花公司进货单到该公司原价退货;同意送烟花公司储存的,免费储存,烟花公司于1月8日正式下发通知到业户手中。

  6.为了确保安全、春节期间不出现烟花爆竹销售伤亡事故,安监局将每天都进行一次检查。

  本报记者 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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