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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赃不均 被同伙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00:55  新文化报

  本报吉林讯(记者张琦通讯员付佳)在粮库租间房子,谎称是粮库工作人员骗得购粮款100万元,这一切的策划者竟是一名法官。没想到因为分赃不均起内讧,一团伙成员向粮库拨打了举报电话。举报者一直在逃,去年7月,他被别人举报终于落网,现在已被公诉。

  法官指示他人建“诈骗基地”

  2001年4月,时任榆树市人民法院法官的杨某给朋友周某打电话,让其在吉林市找个粮库基地做幌子,找人冒充粮库的人做粮食生意。

  当年5月,杨某出资,指派榆树人齐某、于某来到吉林市。周某便让亲戚孙某带二人到吉林市某粮库,使用假名并向粮库工会主席介绍,这两人分别是“北方国际投资公司”副总和会计。

  “我们公司在沈阳,主要业务是粮食加工,想在粮库设点收购粮食,需要粮库提供一间办公室。”二人称。最后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粮食收购协议。“诈骗基地”顺利成立。

  随后,法官杨某让周某找人私刻了一枚粮库的印鉴,并用此章在银行设立了该粮库名字的基本账户。此间,因为经费和人手不够,杨某又找来榆树人卢某和辽宁人曲某(在逃)帮忙。

  曲某到粮库与齐、于二人共同筹划诈骗的具体细节。

  诈骗买粮人百万元

  2001年8月,得知有人要购买水稻这一消息后,团伙成员中的一人便以介绍人的身份将购粮者领到粮库,齐某谎称是粮库供销科长,于某谎称是粮库财务科长,曲某则自称是粮库副主任,与其见面。

  同年8月13日,曲某以粮库副主任的身份与购粮者签订了1000吨水稻购销协议,于某在协议上盖了私刻的粮库公章。两天后,购粮者将100万元购粮款存入周某私设的粮库账户内。几人分两次将钱取出分赃。案发后,购粮者报了案。

  分赃不均 自己人举报自己人

  “我觉得姓杨的和姓卢的不讲究,分我的钱太少了。”因为分赃不均,气愤中的周某在当年8月28日给粮库打了匿名举报电话。据此,警方很快将杨某、于某、齐某、孙某、卢某抓获。几人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02年9月被判刑。但是周某一直逍遥法外,直到2008年7月,周某才因别人的举报在家中被抓。

  警方还了解到,周某、卢某还在1996年12月在榆树市冒充粮库委托人与河北一蓬布厂签订蓬布合同,诈骗蓬布168片,价值31.8万元,周某分赃9000元。

  目前,周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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