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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北苑小区业委会请求法院确认架空层权属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天河北苑小区原本规划用于停放自行车的架空层变成了商铺,业委会遂将小区架空层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架空层归业主所有。此案昨日在天河法院开庭审理。
为单车停放处打官司
天河北苑的小区业委会委员杨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业主们多于1996年入住,那时E栋面积约700平方米的架空层就用于出租商铺,有超市、美容院,还有小食店。“每天的油烟直往楼上蹿,自行车则只能到处放”。
两年前,小区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认为架空层应为全体业主所有,但由于架空层未办理确权,也没有办理房产证,业委会只得将商铺的租赁人胡女士告上法院。而胡女士提出自己是从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处租到的架空层,业委会遂撤销了对胡女士的起诉,将投资公司告上了法院。
在昨日庭审中,原告指出根据广州市规划局的小区规划图的显示,天河北苑E栋架空层原规划用途为自行车停放点。但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却长期占用架空层进行经营活动牟利,严重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原告请求法院确认该架空层的权属归全体业主。
被告称原告告错了人
不过,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表示,原告这回又告错了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被告称,涉案物业的产权属广州市天河北苑E栋的开发商燕塘企业总公司。因此,原告应该告开发商,而不是燕塘投资有限公司。不过,被告对自己是如何从燕塘企业总公司的手中取得架空层的使用权一事讳莫如深,只表示自己出租涉案物业,是与燕塘企业总公司的另一合同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调处范畴。
此外,被告还认为天河北苑全体业主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部分既未分摊天河北苑小区E栋架空层,更未分摊天河北苑小区E栋架空层建设成本。因此,原告对天河北苑小区E栋架空层根本不具有物权,更无权对架空层主张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