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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牟晓翼 通讯员 交宣)昨日上午,广州市交警部门组织全市148家客运企业,签订《2009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保证书》,保证春运期间安全。
交警部门要求,全市客运企业在春运期间必须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病”车、问题车上路;禁止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法变更车辆登记项目的、已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期限的、不按规定提交“交强险”或“三者险”凭证的客运车辆参与春运;禁止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上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持失效、无效驾驶证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所持驾驶证未满实习期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参与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