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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职员涉贪出逃后带路维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02:0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于杰)2005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19万元公款事发后,业务员王某仓皇逃窜。为了逃避检察院抓捕,王某一直流浪在高速公路沿线,依靠帮人带路开车维生。3年后,当他正想用攒下的钱在宾馆内开个房间美美睡一觉时,警方将其抓获。

  现年50岁的王某曾是房山琉璃河水泥厂的业务员。据王某向检方交代,2003年4月到2004年8月期间,采用低价售卖水泥提货单、截留公司货款等方式,他挪用公款共计19万余元。

  2005年1月,琉璃河水泥厂将王某开除。当年春节前,得知公司已将自己的事诉诸法律后,王某只带了200余元现金离家出逃。由于怕被人认出,王某常年流浪于高速公路沿线,以帮人带路、替人开车为生。平时则住在服务站厕所或桥洞里。

  去年6月19日,流浪3年的王某决定奢侈一下,用攒下的钱在山东省潍坊市一宾馆开了个房间,打算洗个澡美美地睡一觉。开房后没几分钟,他就被当地警方抓获——原来他登记的身份信息出卖了他的在逃嫌疑人身份。

  近日,房山检察院对王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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