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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平 通讯员 丁全平 实习生 万丽萍)北碚一名95岁的老太刘玉(化名)独自外出时,在公共地坝被两条小狗的狂叫声惊吓,摔倒在地后造成右股骨粉碎性骨折。事发后,老太起诉狗的主人索赔5000元。昨天,记者从北碚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判决狗的主人赔付老太2956元,其余费用则由老人自行承担。
据介绍,刘老太与狗的主人吕某均居住在北碚某单位家属区内,刘与儿子同住,其女儿则与吕某住在同一栋楼房里。去年9月4日上午,刘独自从儿子家出来准备到女儿家,当她途经吕某所住楼房的地坝时,碰到吕某牵着两只小狗出来。突然,狗儿开始狂叫起来,刘玉受到惊吓后倒地摔伤,造成右股骨粉碎性骨折,住院11天后用去医疗费等3000余元。事发后,刘玉起诉到北碚区法院向吕某索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吕某作为动物的饲养人,事发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刘玉遇小狗后受惊吓倒地摔伤,吕某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而刘玉已95岁高龄,出门没有家人陪同,且遭遇小狗时处置不当,导致其最终受惊吓倒地摔伤,其自身也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当的责任。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