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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院”驳回扁羁押抗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04:09  信息时报

  台北消息 台湾“高等法院”昨天中午驳回陈水扁对二度遭到羁押的抗告,“高院”认为陈水扁委任律师所提抗告没有理由,因此予以驳回。全案就羁押部分不得再提抗告。这意味着陈水扁必须在看守所度过春节。

  “高院”认为,陈水扁为“卸任总统”,一言一行都影响社会深远,而本案涉及陈水扁至亲家人与亲信部属,涉犯的罪责严重,陈水扁为求自保,之前已经一再攻击司法,掩盖他的涉案重嫌,还曾将机要费案相关卷证列为绝对机密,足认如果不羁押陈水扁,显难进行后续的审判与将来的执行,加上陈水扁有湮灭、变造证据、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显然无法以具保限制住居方式取代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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