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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记者李保林、通讯员周丽)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武昌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泉主持会议。
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听取了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制定了《湖北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宗教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国务院于2005年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我省相关法规应予调整和完善。目前,我省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有信教群众167万余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2300多处,宗教团体7个,还有中南神哲学院、中南神学院、武昌佛学院和武当山道教学院4所宗教院校,重新制定地方性宗教法规十分必要。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范兴元、副秘书长章新生关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彬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吴超关于提请本次会议决定任免的人事安排的说明;听取了省教育厅厅长拟任人选所作的供职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周坚卫,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任世茂、蒋大国、罗辉、周洪宇,秘书长范兴元出席会议。副省长段轮一、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