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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焰火晚会须先申领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04:58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边治国 杨帆 通讯员 刘鹏)太原市公安局今日传来消息,元宵节期间举办焰火晚会的单位,要按规定到公安机关申报,领取《焰火晚会燃放烟花爆竹许可证》后才可进行。

  按要求,焰火燃放前,负责安全保卫的公安机关,必须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在法规和政府通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机场净空保护区、单位门前以及迎泽大街、亲贤街、府东街、府西街等交通干道的马路两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场地举办焰火晚会的,坚决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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