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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产品扩容至八大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05:31  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张秀巍)记者6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根据财政部和商务部近日下发的通知,黑龙江省“家电下乡”产品种类在现有的彩电、洗衣机、冰箱、手机等原目录里的“四大件”基础上,新增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四大类产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的财政补贴比例仍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

  据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黑龙江省“家电下乡”工程自去年12月21日启动以来,陆续已有6.2万台(件)“家电下乡”产品到货,彩电、洗衣机、冰箱、手机四大类“家电下乡”产品销量累计达6600台(件)。其中,电视、洗衣机因符合农民当前需求销量较大,分别为2119台和2727台,而冰箱因时逢消费淡季、手机因在农民中的普及率较高而销量略少,均为700多台(件)。

  据介绍,此次新增四大类“家电下乡”产品的财政补贴比例仍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由此产生的补贴资金来源是否仍按原来政策由中央与省级财政分别分摊80%与20%执行,将在后续政策细则中进一步明确。按照有关规定,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1台(件),并按照产品最终价格的13%给予补贴。各销售网点将在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后3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农民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上,从申报到得到补贴大约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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