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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予闽3项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07:16  台海网

  台海网1月8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赖文忠)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了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内的3项强帮扶措施。

  这3项措施是:降低2009年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收费30%;减免2009年出口农产品收费,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对陶瓷砖(瓦、块)、工艺陶瓷制品、电子钟表、部分纺织原料等风险较低的福建大宗出口商品,不再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强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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