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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沂1月7日热线消息 本报推出“讨薪在行动”首日,200余名读者打来电话要求帮忙讨薪。
7日,本报推出“讨薪在行动”后,200多名读者打来电话咨询讨薪事宜,记者了解到前来咨询的人中,大部分是建筑工人,还有一部分则是在板厂或者是在物业公司打工而被拖欠工资。其中有年轻人,也有七旬老人,有已经走上法律程序还没有结果的,也有正在为讨薪而不知所措的。
记者发现,打电话咨询的读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没有保存有力的证据,例如雇用合同、欠条、工程验收合格证明等等。还有一部分民工因为没有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超过诉讼时效的,而这些为他们日后的讨薪带来不少困难。
民工在讨薪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临沂市建设局清欠科,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表示,民工在进入施工单位的时候,就应该与建筑公司签订合同,保留欠条,以及工程通过验收的证明。掌握确凿的证据后,可以到临沂市建设局清欠科进行投诉,他们将调查后进行协调,建筑公司拒不支付的,他们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山东创序律师事务所的王子豪律师则提醒民工们,应该要求与建筑公司签订合同,而不是包工头,以防包工头拿到钱后逃跑,而造成他们讨薪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