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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沂1月7日热线消息 柳某等7名妇女在一置业公司做清洁工,被拖欠不同数额的工资。她们到临沂市兰山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得知她们中有两人有病在身且家庭困难,执行局启动特别程序,迅速帮她们讨薪。7日上午,她们已经高兴地领到了执行款。
柳某2006年进入临沂某置业有限公司做清洁工,2007年9月份开始拖欠工资,至2008年7月,已经拖欠工资6400多元。多次讨薪不成后,柳某到临沂市仲裁委申请仲裁。与柳某经历类似的还有张某、王某、温某等人,她们拖欠的工资由1500元至3500元不等。其中有两人身体非常不好,家庭困难。
2008年8月,临沂市劳动仲裁委裁决置业公司支付她们工资。拿到裁决书后,她们到兰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兰山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法官接到申请后,了解到申请人的困难,庭长亲自负责组织此事,对置业公司进行调查,但是却迟迟找不到被执行人。1月5日,法官听说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柳某(化名)在某一茶馆喝茶,迅速对他进行拘传,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将欠款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