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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月7日讯 泰城一市民下岗后,4年没领到独生子女费,不知该找那个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这种情况是因为市民在独生子女费发放前的摸底过程中未向所住社区提出申请所致。
泰山区的杜女士介绍,她以前在大麻纺织厂工作,自从2002年9月厂子倒闭后就下岗了,“下岗时孩子只有10岁,按规定,独生子女费发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现在欠我们4年的独生子女费,不知该找哪个部门要?”
泰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城市管理科张科长介绍,独生子女费的发放管理为属地管理,符合条件的市民要向所住社区提出申请。由于每年社区人口情况变化比较大,每年独生子女费发放前都会在社区摸底,只有在摸底期间通过审核之后,这部分费用才能发放到居民手中,而且独生子女费不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