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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5青年“抖狠”致人死亡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08:09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孙明 通讯员 孟卫军 熊红英)鄂州一摩托车与另一小轿车司机因错车避让引发争执,5人对小轿车司机等人围殴,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昨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5名犯罪嫌疑人被推上被告席。据了解,案发时,5人中年龄最大者为23岁,年龄最小者还未满18岁。法庭经过一上午开庭审理后休庭,将择日宣判。

  据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去年6月29日下午2时许,鄂州青年刘某、董某、舒某等5人到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一游戏机室玩。当刘某驾驶摩托车带着董某路过汀祖街被害人丁某(男,殁年21岁)的家门口时,与另一被害人丁某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相遇。

  因该路段正在整修,刘某和丁某某二人为错车避让而发生争执。刘某朝丁某某头部猛击一拳,二人遂扭打起来。董某见状,捡起一块石头猛拍丁某某的左前额,将其摔倒在地。此时,21岁的丁某也加入到斗殴中来帮丁某某。随后,舒某等人赶到现场,立即与刘某、董某二人一同对丁某进行围殴。事发后,21岁的被害人丁某当即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死亡。

  案发后,刘某于去年7月2日在其家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昨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等五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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