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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名”不能提前作任何测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08:15  南方日报

  本报讯2009学年度,顺德民办学校报名将从4月10日开始。昨天,记者从顺德区教育局获悉,该局已经出台2009学年度顺德区民办中小学集中大规模招生报名安排,以避免出现民办学校招生变相或恶性竞争生源的不良现象。

  报名将在4至7月完成

  据介绍,目前顺德民办教育机构约有400所,其中民办幼儿园(托儿所)355所,占顺德幼儿园(托儿所)总数的90%以上;民办中小学19所,占顺德中小学总数的8%。在顺德“民校即名校”已经成为市民共识,所以民办学校学位每年都是非常抢手。

  “针对民办学校学位抢手的状况,我们立即研究出台了具体的报名安排。”根据教育局安排,2009学年,顺德民办小学、幼儿园(包括区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确定在4月10日—20日,民办初中自主招生考试报名时间约定在6月底教学课程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办法另行研究确定。

  “预报名”不许注册确认

  时下,顺德有部分民办学校正在以“预报名”方式进行下一学年的新生报名工作,学校将为提前报名者预留学位。有市民质疑,这是变相的招生广告,推出预报名违反了招生规定。因为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全区民办学校招生规定,除了要求统一报名时间外,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未经备案审查不得擅自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

  针对“预报名”制度,教育部门作出了解释。教育部门指出,顺德区将明确界定民办中小学的学校“预报名”问题。如果属于学校开展必要的宣传推介,或接受家长咨询、面向社会正常了解学位需求情况的,按照家长自愿的原则,可允许其进行前期的“预报名”工作。但在“预报名”期间,学校不能提前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包括选拔性面试、评估等),不能进行注册确认,也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报名费、咨询费、资料费等)。

  违规招生或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顺德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局将依法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常年开展学校形象宣传、家长咨询、教育教学管理交流等活动,各镇(街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积极引导、扶持民办学校的健康有序、协调和谐发展。同时重申,民办学校刊载、播发、张贴的招生招聘宣传、简章,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10天以上到区教育局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

  “对扰乱本地区民办教育招生市场管理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作通报批评处分,或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该负责人表示。

  刘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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