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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购物凭证 可退“眼活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08:34  辽一网-华商晨报

  

持购物凭证可退“眼活肽”

  昨日数名读者反映使用“眼活肽”后眼病加重 沈阳已经有药店退还货款

  新闻回放:昨日,沈阳执法部门对“眼活肽”眼药水全国总代理———沈阳齐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查处,查封“眼活肽”44箱,案值36万余元。

  首次报道题目:《沈端掉“眼活肽”全国总代理》

  晨报讯(记者 陈军)昨日,数名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使用“眼活肽”后,眼病不但未缓解反而加重,要求药店退货并进行赔偿。

  作为“眼活肽”在沈销售药店之一的百盛新药特药小东店,昨日已退还11盒“眼活肽”货款。

  沈阳市食药监局和平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可凭购物凭证,到购药药店要求退货并索赔,必要时可到消协求助或诉诸法律。

  市民:使用后眼疾加重

  昨日,数位市民打来热线,表示使用“眼活肽”后眼病不但未缓解反而加重。

  患者:铁西区孙先生,67岁

  购药日期:2007年5月28日购买1盒

  自述症状:眼睛迎风流泪很严重。自购买之日至2008年7月停用,眼睛迎风流泪不但没有缓解反而加重,原本左眼迎风流泪,使用“眼活肽”后右眼也出现了相同病情。

  患者:皇姑区张女士,55岁

  购药日期:2008年11月3日购买5盒

  自述症状:花眼并患有玻璃体混浊。看到本报报道才停止使用,已使用3瓶。“现在玻璃体混浊加重了。”

  药店:昨日退11盒货款

  昨日下午,抚顺市的孙先生来到其购药的百盛新药特药小东店退药,此时还有五位前来退货的顾客。

  市民肖先生拿着本报有“眼活肽”报道的报纸和5盒“眼活肽”,要求全额退还药费。

  佟先生除要求退货外,还希望药店能支付眼睛的检查费用,“如果查出病了,并且是这个眼药水造成的,药店还得支付我治疗费。”佟先生表示。

  该店店长陈嘉说:“我们将为购药凭证齐全的顾客当场全额退款,之后再和代理商研究如何承担退款问题。凭证不齐的顾客我们会登记注册,请示领导研究赔偿方案。”

  “因为这种眼药水在沈阳其他药店也有销售,我们得核实是否由本店售出。”陈嘉表示,截至昨日15时,该店共退还11盒“眼活肽”货款。

  记者在百盛新药特药太原街店、铁西益寿堂等药店走访时,未遇到退货的顾客。

  专家:使用者应做眼科检查

  昨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眼科主任陈晓隆表示:“已经使用过‘眼活肽’的市民要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进行检查。”

  陈晓隆表示:“色素勾兑的伪劣眼药水卫生无法保证,存在菌群超标及溶质酸碱度超出范围等问题,使用后不但不能缓解或治疗眼疾,反而可能对眼睛产生刺激引发不适或眼病,甚至加重病情。”

  陈晓隆还表示,不同眼疾的病因不同,一种眼药水不可能适用于多种原因引起的眼疾。正规眼药水不会出现包装上印有适用多种眼疾字样的情况,市民应注意选择成分确切、适用范围“较窄”的眼药水。如没有眼疾,日常护理眼睛也应按此购买。

  沈阳市食药监局和平分局药品监管科刘寒梅表示,“眼活肽”涉及人群及人数目前正在调查取证中。她表示,“眼活肽”消费者可持购物凭证,到购药药店要求退货并索赔,必要时可到消协求助或诉诸法律。

  使用“眼活肽”的张女士十分气愤

  ■本报记者 纪力元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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