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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研究开征环保税 或成全国推行范本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10:22  红网

  

长株潭研究开征环保税或成全国推行范本

  (湖南省地税工作会确定,今年地税收入目标是在2008年基础上增长12%。)

  红网长沙1月8日讯(记者 谢伦丁)湖南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有望在全国首开先河,进行环保税、物业税、资源税、车船税等税制改革和试点。消息来自昨天召开的湖南地税工作会议,省地税局副局长钟世民透露,国家税务总局为两型社会配套专设的这一税制改革,估计年内仍无望施行,地税部门正在紧急调研拿方案。

  他表示,新税种开征对于助推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惠及长远生活都是一个利好。

  “环保税是这次税制改革中最大的亮点。”钟世民介绍,湖南接到改革试点的任务,是在早前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四类税种都和两型社会密切相关,其中资源税和车船税已在湖南开征,需要重新设计和规划的是前两项。

  一同进行试点的,还包括武汉城市圈,不过到目前为止,环保税将从何时起开征,以何种方式开征,税务部门尚没有明确时间表。

  钟世民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环保税在国内没有既定模式,另外,一个税种从开征提议到正式实施,有一个非常细致的测算和评估过程,得考虑到税种既要符合经济发展要求,也要保证当今财力不受过大影响。如果平衡点找得不好,很有可能制约经济发展,还加重纳税人负担。

  2008年,湖南地税系统入库各项收入390.37亿,比上年增收72.72亿元,增长22.98%。“相对来说,湖南仍是财政收入比较困难的省份,所以新税种的设计,对我们的工作水平是一个很大考验。”钟世民表示,湖南地税有信心把这个工作做好,为新税种在全国推行积极经验。

   延伸阅读:环保税

  

  环保税在我国早已被多位专家学者提倡,但仍未实施。2008年6月出台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我国将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

  目前正在酝酿的环保税征收途径有两种:将散落在消费税、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收中,单独增加一个税目,对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损害行为进行付费性的补偿;另一种办法是专门开征单独的环保税,例如,对制造酸雨的排放行为,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占用农田的行为等征收环境保护税。

  国际上普遍存在利用环境税防止污染治理环境的做法。有些国家的环境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其课征范围极为广泛,且都把环境税收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环境保护。在部分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

稿源:红网 作者:谢伦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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